根据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五十五条规定:重点排
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排放情况,以及防
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环保部下发《企业事
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部令【2014】第31号文件),要求企
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,及时、如实地
公开其环境信息。 |
基础信息 |
单位名称 |
威海天
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|
组织机构代码 |
91371082726708446U |
生产地址 |
荣成市凭海东路220号 |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 |
肖洪军 |
联系人 |
王虎 |
联系方式 |
0631-7519596 |
生产经
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、产品及规模 |
威海天
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2001年,主要生产橡胶硫化剂DTDM,粉(膏)状胶片隔离剂,和预分
散母胶粒系列产品。DTDM产能4000吨,母胶粒系列产品产能10000吨。 |
排污信息 |
执行标准 |
GB/T31962-2015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,GB16297-1996《大气污
染综合排放标准》,DB37/2376-2013《山东省
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 |
排放方式 |
预处理
后排入荣成市污水处理厂 |
排放口
数量和分布情况 |
废水排放口一处,位于工
厂东侧污水处理站总排口。颗粒物排放口3个 |
主要污
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|
化学需氧量CODcr(毫克/升) |
氨氮(毫克/升) |
颗粒物(毫克/立方米) |
厂界噪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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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放标准 |
≤500mg/L |
≤45mg/L |
≤15 |
≤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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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结果 |
监测排放浓度为436毫克/升 |
监测排放浓度为7.55毫克/升 |
监测排放浓度为12毫克/立方米 |
检测排放浓度为52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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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标情况 |
无 |
无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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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的排放总量 |
COD:0.64吨/年;氨氮0.053吨/年 |
防治污
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|
废水处理设施于2006年共投资100万元建设。建立了
完善的污水运行操作流程和准则指导运行,规范了
污水处理运行记录,设专职
污水检验人员和污水处理人员,为污水
保持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。满足城
市污水管网排放要求。颗粒物
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,运行正常。 |
建设项
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|
威海天
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,2001年经过环境评审批复,2004年开工建设,2006年通过环境验收合格。2015年新建
预分散母胶粒生产项目,2016年1月通过环境验收合格。 |
突发环
境事件应急预案 |
详见《威海天
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
境事件应急预案》 |
其他需
要公开的环境信息 |
公司无锅炉,无废气排放,,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
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/T12348-90)2类标准,年度委
托检测机构检测水、噪声、颗粒物均达标;并满足国家及省、市各项
法规和标准要求。 |